以案学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例(二)

2025-03-08 00:00:00 海南高速 120

  在迎接第115个国际妇女节之际,为提升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本文特整理关于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问题的优秀案例,供职工群众参考学习。


  案例一:分居多年妻子负担较多家庭义务法院判决男方支付离婚经济补偿

  (一)基本案情

  闫女士和毕先生相识半年后于2016年结婚,同年10月有了孩子。孩子出生后,主要由闫女士及其父母抚养,毕先生未参与抚养。2019年1月,因家庭矛盾两人开始分居,孩子一直和闫女士生活。2021年12月,闫女士用个人存款购买了一套房屋,2022年7月孩子随闫女士搬入新居。两人婚前婚后经济状况不佳,毕先生曾支付家庭生活费13万元,但未承担租房、教育和医疗费用。闫女士起诉要求离婚,孩子由她抚养,毕先生需支付40万元家庭开支补偿。

  (二)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矛盾多,长期分居,感情已破裂,双方同意离婚,法院无异议。婚生子小毕一直随原告生活,原告有稳定住所和收入,法院支持其抚养权。被告需支付抚养费至小毕成年。争议焦点为经济补偿金,闫女士承担大部分家庭责任,被告应适当补偿。法院根据家庭支出、义务履行、婚姻时长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最终,法院判决离婚,小毕由闫女士抚养,毕先生支付补偿金10万元及每月抚养费2千元至小毕成年。

  (三)提示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确保了承担更多家庭责任一方的权益,体现了公平原则,并促进了对家务劳动的尊重和家庭合理分工。《民法典》规定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扩大了对家务劳动补偿的适用范围,强调了家庭文明建设、权利义务平衡和公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可请求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补偿不仅限于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工作等情形,任何为家庭利益的负担均适用。离婚经济补偿必须在离婚时提出,法院不会主动适用此制度。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考虑家务劳动时间、收入等因素来确定补偿金额,确保与负担较多一方的付出相匹配。


  案例二:情侣分手后因彩礼引发纠纷法院成功调解当场履行

  (一)基本案情

  2018年,皮先生和张女士恋爱并同居,双方有结婚意向。2020年,双方家庭定亲并收彩礼20万元。2023年5月,因频繁争吵分手,未结婚或生育,皮先生要求张女士返还彩礼20万元。张女士辩称,原告父亲给的20万元用于结婚日常消费,非彩礼。同居时,她主要承担生活开销,因原告工资低。她提供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她转给原告23万余元,原告转给她4万余元,称20万元用于还原告债务,拒绝返还。

  (二)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确定,20万元款项为原告父母积攒,其中5万元为借款,根据支付时间、双方父母在场、定亲宴及改口费等事实,认定为彩礼。彩礼返还应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双方付出及过错,按比例返还。为防止其他纠纷,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张女士支付皮先生25000元,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三)提示

  彩礼是中国婚俗,但近年费用上涨导致家庭负担和婚姻纠纷。2024年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旨在合理处理彩礼问题,引导理性看待,强调彩礼的礼节意义。规定第六条涉及未登记但共同生活的彩礼返还问题,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返还比例。案例中,法院综合考虑彩礼、借款和共同生活情况,成功调解纠纷。提醒大家,彩礼应体现婚姻承诺,不应过分强调金额,而应注重品德和责任感,以爱为婚姻的起点。


  案例三:未成年沉迷网络难自拔,父母诉某公司网络消费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未成年少女佳佳(化名)自2020年7月以来,自行下载注册某公司运营的网络APP,并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在该网络APP上购买虚拟币、打赏等。由于佳佳以在网上找心理咨询师治疗为名向家人索要“咨询费”,父母并不知情,直到佳佳因抑郁症复发住院治疗,才了解到自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期间,佳佳在该网络APP上累计消费人民币21.7万元。佳佳的父母认为公司未尽监管义务遂起诉。

  (二)裁判结果

  本案中,佳佳的父母对其高额打赏行为并不知情,21万元的打赏显然也超出佳佳的认知范畴,故其父母要求退还钱款于法有据。明确案件基本事实后,承办律师固定证据,支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返还网络消费款项,同时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最终,本案经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公司将全部充值打赏钱款悉数退还给佳佳父母。

  (三)提示

  当前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极高,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现象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本案为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未成年人网络高额消费的典型案例,涉案金额较大,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本案中,承办律师全面收集证据材料,查明案件事实,明确办案思路,通过多轮庭前谈判、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等方式,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消费款,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海华视角